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各项部署,切实做好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使教职员工感受到学校和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根据省教育基金会和市工会文件精神,校工会决定开展2017年“冬送温暖”困难教职工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冬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调查摸底,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困难职工个人递交困难补助申请。各分工会通过工会小组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本部门困难职工信息,摸清困难教职工情况,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为做好帮扶工作奠定基础。
(二)完善措施,发放困难补助,走访慰问困难教职工。各单位工会落实困难职工的困难成因,确定帮扶对象,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把困难补助与走访慰问相结合,使困难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和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二、“冬送温暖”活动的帮扶救助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帮扶救助对象
1、获取大病补助后的职工,家庭生活仍然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成员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教职工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
(二)时间安排
1、11月15日前,困难教职工个人向各工会递交困难补助申请(附件1,表格一式两份,照片栏需粘贴或打印照片)。
2、11月20日前,各分工会审核,根据本单位的补助金额最终落实受补助教职工名单,公示2天后将附件2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附件1、2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校工会(图书馆楼5027)。
3、11月30日前,校工会汇总材料并向省教育基金会申请补助金发放。
4、12月31日前,各分工会走访慰问困难职工。
三、“冬送温暖”活动的要求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冬送温暖活动,按照“二必访、三必知、四必帮”的工作要求(职工因病住院必访,女职工生育必访;知困难职工的基本信息,知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知困难职工的救助需求;职工生活有困难必帮,职工因病致困者必帮,职工因故需临时救助者必帮,职工权益受侵害必帮),切实帮助困难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把学校的温暖送到每一户困难教职工家中。
校工会联系人 :郑夏
联 系 电 话: 88957896
联 系 邮 箱: gonghui7789@163.com
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